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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和被继承人同时身亡,相互不发生继承,各自的遗产,按照其现有继承人法定继承。根据法律规定,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
遗产继承中,遗产应当均等分配,继承人协商不均等分割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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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可以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遗产。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可以通过遗嘱继承的方式来继承死者的遗产。
第一,不动产继承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即由广东省某市公证处办理。 第二,广东省某市公证处作为主办公证处,在办理继承过程中,如遇到非本市的情况,调查核实比较困难或耗时较长,也有可能要求当事人到户籍当地办理其中证明事实的某项公证。如你的情况,广东某市公证处难以调查你家庭的情况,于是要求你到广西户籍地办理亲属关系公证,属合理。 第三,用于继承的亲属关系公证,原则上只能用于涉外或涉港澳台,内地的确不能办理。作为变通方式,一般通过办理《亲属关系证明》的”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公证“或”亲属关系公证“解决异地继承的问题。 综上,建议如下:向广西当地公证书申办《亲属关系证明》的”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公证“,一般情况下公证处不能不受理;如果还是不行,变通向其申请办理被继承人与父母、配偶、子女的亲属关系公证,根据户籍地原则,公证处应当会受理。 以上供参考。法律依据请自行搜索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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