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般在处理有财产担保债权的发生时,需要对实际的财产与债权情况进行申报,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更要注意相关的程序 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应当进行申报 (...
被担保债权的数额是指,在抵押合同中应确定被担保主债权的数额。特别是在当事人未约定所担保的范围时往往就根据被担保主债权的数额来界定抵押人的担保...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最高额抵押是一种担保,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等。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规定,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百八十九条规定,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第六百九十条规定,保证人与债权人可以协商订立最高额保证的合同,约定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保证。
债务担保的方式包括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担保人在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一般担保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由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债权担保有以下方式: 是双方以外的第三方向合同关系中的债权人保证合同关系中债务人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债务的担保方式。 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协议,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质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某一财产转移给债权人的占有,后者掌握该财产作为前者履行某一支付金钱或履约责任的担保。 留置是指债权人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合同等法律规定的合同中,按照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债务人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法留置财产,以折价或者拍卖、出售财产的价格优先受偿。 定金是指一方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提前向另一方支付一定金额的行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27人已浏览
414人已浏览
262人已浏览
19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