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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赔偿数额较少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委托律师协助主张赔偿,必要时可以提起诉讼。一般校内受伤的可以要求学校赔偿。...
被监护人造成他人损害的,有明确的监护人时,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不明确的,由顺序在前的有监护能力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在幼儿园、学校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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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应当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依法确定。因学校、学生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其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非主要原因,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案中,个人认为学校对于事故的发生不存在过错,不应承担法律责任。
1、要求侵权人即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赔偿2、如果不赔可以要求学校赔偿3、可以把二者作为共同被告到法院起诉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学校是要承担责任的。您可以主张医疗费、营养费等其他的赔偿,具体的数额建议您委托律师介入。另外,司法局是政府行政机关,走诉讼程序的话是去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是国家司法机关,两个机关的职能工作是不受对方干涉的。法院作为国家的司法机关会公正裁判案件的,不用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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