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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涉及金钱债权执行的可以拍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
1、在该前提下,只要当事人的子女的户口还在当地的,就是该集体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一,就可以享受相应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待遇(分“房”),否则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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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不能要求儿子偿还债务。父母的债务子女不承担责任,由父母双方共同承担。但是,父母死亡的,儿子继承父母的遗产,应当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
子女户口不在父母名下也是可以赡养父母的,赡养父母并不会受到户籍等等限制,赡养父母也是每一个公民都应该做的事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9条的规定: 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的第十三条规定,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员应当关心和照料老人。这种义务是无期限的,只要父母需要赡养扶助,子女就应继续履行这一义务,并且不能以放弃继承为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对这一问题的理解,首先要了解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等,在具体的执行实践中,出现了许多人民法院或其他执行机构混淆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财产,直接用子公司的财产偿还母公司的对外债务的情况,这种混淆在全资子公司的情况下更为突出。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关系是股东与公司的关系。母公司和子公司是相互独立的法律主体。母公司和子公司均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分别享有自己公司财产的财产权,也应以自己的全部财产承担自己的债务。无论母公司在子公司中拥有多大比例的股权,无论是否实际控制子公司,都只是子公司的股东,不能直接控制和处分子公司的财产,司法执行不应强制用子公司的财产偿还母公司的债务。根据新《公司法》的规定,母公司的债务不能清偿子公司的资产,但母公司在全资子公司的股权和股权收入可以作为执行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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