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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抚养费已经缴纳过了吧?如果已经缴纳了,你就到你所缴纳的计生办,让他们开一张证明,内容如下:XXX(男),系XX县XX镇XX村村民,身份证...
首先,你得搞清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的前提,就是在收到由你们县级计生部门作出的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之后,你才向他们缴纳的。没有决定书,或者说是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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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有没有缴清社会抚养费,有两样“东西”可以想到相互印证:一是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二是社会抚养费缴纳票据。只有当该两样“东西”即应缴款额和已缴款额相互得到印证,也就说明了当事人已足额缴清。而“社会抚养费的缴清证明”,许多省市是没有的,因此,全国不存在这种证明的“统一格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六条,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的,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征收决定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县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当事人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分期付款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第七条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和缴纳方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第八条规定: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征收决定,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答:征收社会抚养费的程序是什么?1、立案。镇人民政府(省属单位)计生办对出现违法生育或有违法生育嫌疑的对象,应在7日内填写并向县人口计生委申请立案;县人口计生委对发现的违法生育对象可直接立案。 2、调查取证。镇人民政府(省属单位)计生办或县人口计生委两名工作人员在出示《执法证》后,向违法生育当事人开展调查取证工作,证据材料包括:违法生育当事人调查笔录、婚姻关系、户口及身份证件、违法生育小孩出生医学证明或医疗机构出生婴儿报告单及入户资料、收入证明材料等。 3、告知权利:镇人民政府(省属单位)计生办承办人员在调查取证结束后,将案件调查报告连同证据材料一起报县人口计生委审查下达社会抚养费征收告知书。 4、作出并送达决定。对确有违法生育行为的当事人,在告知后3日内没有提出陈述、申辩的或对提出的陈述、申辩依法组织听证的,由县人口计生委制作《金湖县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7日内由承办人依法送达当事人。 5、执行决定。事人应当在征收决定书送达后30日内足额缴纳社会抚养费,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的,可以提出延分期缴纳申请,填写《金湖县延(分)期缴纳社会抚养费申请审批表》,经镇、村签署意见报县人口计生委,县人口计生委在收到当事人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并送达《金湖县同意或不同意延分期缴纳社会抚养费告知书》。对当事人逾期不缴纳、不申请延分期缴纳或申请延分期缴纳未批准,又不申请复议、不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在当事人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180日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从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2‰的滞纳金(对当事人不按《金湖县同意延分期缴纳社会抚养费告知书》中规定的期限履行缴纳义务的,及时下达社会抚养费催缴通知书,逾期再不履行的,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6、结案:社会抚养费征缴工作结束后,应填写《计划生育案件结案报告》提请领导审批结案,同时做好材料的存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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