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重婚罪的基本认定条件】构成重婚罪的条件有两种情形,符合其中之一,视为重婚罪:【1】没有离婚又与他人结婚的情形:这种情形是针对已婚涉案人而...
1、我国法律当然还有重婚罪,只不过是很少事实婚姻,被定罪的就很少。2、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3、根...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重婚罪的认定标准: 1、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 3、主体为一般主体,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成立婚姻关系,二是没有配偶的人,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与他人结婚。缺少任何一个要件都不构成重婚罪。
重婚包括知道他人有配偶并与他人结婚或同居的行为。具体表现为:(1)法律重婚,即前一次婚姻未解除,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重婚。事实上,重婚:即前一次婚姻没有解除,又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共同生活,虽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已经构成了事实婚姻。《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等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产。禁止配偶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1、要区分重婚罪与有配偶的妇女被拐卖而重婚的界限。近几年来,拐骗.贩卖妇女的犯罪相当严重。有的妇女已经结婚,但被犯罪分子拐骗.贩卖后被迫与他人结婚,在这种情况下,被拐卖的妇女在客观上尽管有重婚行为,但其主观上并无重婚的故意,与他人重婚是违背其意愿的.是他人欺骗或强迫的结果。2、要区分重婚罪和临时婚姻的界限。姘居,是指男女双方未经结婚而临时在一起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不构成重婚罪。最高人民法院1958年1月27日在《关于如何认定重婚行为问题的批复》中指出:“如两人虽然同居,但明显只是临时姘居关系,彼此以“姘头”相对待,随时可以自由撤散,或者在约定时期届满后即结束姘居关系的,则只能认为是单纯非法同居,不能认为是重婚。3、从情节是否严重来区分犯罪和非罪的界限。在实践中,重婚行为的情节和危害有重要的区别。根据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情节明显没有轻微危害,不认为是犯罪。因此,有重婚行为,不一定构成重婚罪。情节严重,危害重婚行为才构成犯罪。根据立法精神和实践经验,以下两种重婚行为不构成重婚罪。(1)夫妻一方因虐待逃跑而再婚。在实践中,由于封建思想和家庭矛盾等因素的影响,夫妻之间有时会发生虐待。一方,特别是女性,因虐待逃跑后,在国外和别人结婚,这种重婚行为的动机是为了摆脱虐待,社会危害性明显很小,不应该以重婚罪论处。(2)受灾逃跑与他人再婚的。因遭受灾害在原籍无法生活而外流谋生的。一方知道对方还健在,有的甚至是双方一同外流谋生,但迫于生计,而不得不在原夫妻关系存在的情况下又与他人结婚。这种重婚行为尽管有重婚故意,但其社会危害性不大,也不宜以重婚罪论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2人已浏览
111人已浏览
159人已浏览
13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