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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武汉公积金贷款新政策用武汉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和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的,最低首付款比例...
(1)契税(征收标准以购房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据悉,2011年武汉市房管局、地税局、物价局、国土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武汉市享受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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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武汉贷款新政策用武汉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和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的,最低首付款比例降低至20%。该政策出台之后,不少网友纷纷询问关于公积金贷款的各种问题,今年以来,由于武汉市公积金政策变动较多,很多网友表示已经不太清楚现在最新的公积金贷款政策到底是什么,所以今天搜狐焦点就特意为大家梳理一下武汉市公积金现行的贷款政策。首先必须先说武汉公积金如何认定首套房和二套房:“认房”是认家庭成员(父母和未满18岁的子女)名下现有房产情况,“认贷”是指认家庭成员名下的公积金贷款记录。如果家庭成员名下没有房产,也没有公积金贷款记录,算首套。如果家庭成员名下有面积小于144㎡的房产,再申请公积金算二套。如果家庭成员名下有面积大于144㎡的房产,不能再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要申请贷款,可贷额度当然非常重要,那该怎么计算呢?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是许多购房者在使用公积金贷款时都会遇到的一个问题,武汉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在武汉使用公积金贷款,公积金必须缴纳六个月以上,具体的贷款额度,受到个人和单位的缴存比例、缴存额度、缴存时间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大家可以根据以下两种计算公式,来详细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三个城市。武汉公积金中心介绍,公积金异地使用,只限定于回户籍所在地购房贷款或提取。比如一名在武汉工作的人,他在武汉缴存的公积金,只能用于回购房,而不能在合肥或南昌使用。公积金异地使用,还将合并计算两地的房产、贷款次数。比如,职工在武汉有一套房产,或使用过1次公积金贷款,又想回户籍地合肥购房,则现有房产和贷款纪录,将合并计算,再贷款算二套房。合并计算后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得申请异地贷款。2、宜昌、孝感和武汉可省内异地互贷7月,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别与宜昌、孝感两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署《住房公积金异地使用合作协议》,正式启动湖北省内公积金异地互贷,三地缴存职工可在就业地缴存公积金、在户籍地贷款购房。根据合作协议,武汉、宜昌、孝感三城市实现双边互通,住房公积金缴存实行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三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就业地缴存公积金,在户籍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向户籍地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铁路缴存职工可在工作所在地,向购房城市的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异地购房贷款,执行贷款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职工及配偶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异地购房可提取公积金用于购买户籍地(购房地)首套自住住房或偿还商业住房贷款。
武汉市2017年劳动工资数据暂未公布,每年6月底7月初由统计局公布上年度的劳动工资统计数据,您可继续关注相关信息的发布。目前2016年武汉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1866元。
需要对武汉契税进行了解,才能够计算:类契税按4%;不满足普通住房标准中任一条件的契税按3%征收;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的,按1%征收契税;家庭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上普通住房的,你看过户费怎么算。土地。按1.5%征收契税。依然按照新政前的标准。按购房合同时间的签订来分,总共有以下六种标准:①住房合同签于2008年11月1日后,中心城区别墅类(含单体、联体)契税按4%征收;不满足普通住宅三个标准任一条件的住宅契税按照3%征收;普通住宅契税按照1.5%征收。此外,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契税按1%征收。这里说得是个人首次购房,并没有将家庭成员购房纳入考量范围。②合同签订时间在2008年2月1日——2008年10月31日间,中心城区别墅类(含单体、联体)契税按4%征收,听说小产权房能贷款吗。普通住宅契税按2%征收。当时普通住宅的标准应同时满足的以下三个条件(一)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1.5;(二)单套建筑面积≤140平方米;(三)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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