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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避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指使他人和顶替参加孕情检查、病残儿鉴定、计划生育手术及手术并发症鉴定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据职权处...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批准可以再一胎子女:(一)夫妻再婚前一方已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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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一个子女期间实行计划生育的职工退休时,按下列规定增发,增发后的退休金不得超过本人原工资总额:(一)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依法一个子女,以及婚后未生育子女的职工,退休时增发退休金的百分之五;(二)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只生育一个子女的职工,退休金的奖励办法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另行规定。未享受前款奖励的城镇居民,终生只生育一个子女并且领取《父母光荣证》的,男性年满六十周岁、女性年满五十五周岁时,每人每月参照全区上一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平均标准的百分之五发放奖励金。实行制度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执行。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又生育第二个子女或者收养子女的,停止其子女原享受的独生子女待遇,注销已领取的证书,已发放的奖金和独生子女保健费等不予收回。
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再生育条件,未申请领取再证生育子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和行政部门依法给予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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