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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居住证办理须知经济组织;2、在深圳市内拥有所居住房屋的产权;3、符合深圳市有关办理人才居住证、海外人才居住证条件;4、在深圳市创业并具...
1、申请人参加市社会保险累计支付5年以上2、申请人为人才的,参加市社会保险累计支付3年以上3、申请人家庭有优待或残疾的,没有社会保险累计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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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网上登陆经济特区服务平台。2、登陆后右侧有一个登陆窗口,选择居住证/申办然后点下面立即注册。3、注册成功后,依然选择居住证/签注申办然后再输入帐号和密码登陆。4、登陆后可以看到右侧有2个选择一个是申请居住证一个是签注的。5、选择申请居住证,然后进入之后是一个表格,填好表格提交就可以。6、填表格时在数码回执哪里,输入你的数码回执编号,系统就会自动上传你的,数码回执信息和招聘在表格内了。7、填完表格提交即可。
非深户籍人员在申请居住证时,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特区有合法稳定住所。非深户籍人员从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请居住证之日,连续居住12个月的,被视为合法稳定居所(2)特区有合法稳定的职业。非深户籍人员从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领取居住证之日,在特区参加社会保险连续12个月或领取居住证之日的2年内累计18个月的,视为合法稳定的职业。
《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第十九条,非深户籍人员申领居住证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在特区有合法稳定居所。非深户籍人员从登记居住之日起至申请居住证之日,连续居住12个月的,视为合法稳定居住地(2)特区有合法稳定的职业。非深户籍人员从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领取居住证之日,在特区参加社会保险连续12个月或领取居住证之日的2年内累计18个月的,视为合法稳定的职业。符合特区人才引进规定和在特区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学历(职业)教育的非深户籍人员,按照本条例规定在特区办理居住登记的,可直接办理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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