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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既未终止劳动合同,也未续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实际上双方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根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
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合同了,公司应该出具的手续,一般如下: 1、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这个是证明你已经和你的当前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据,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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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自动去职多长时间才能解除劳动合同,这在《劳动合同法》中和行政法规中无具体限定,以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规则为准(这个规则必须按法定流程制定)。通常没理由翘班三日以上能够视为自动去职了,也能够认定为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二款限定。 1、《劳动法》第25条、《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0条限定用人单位可一方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取要求的; (二)严重违背用人单位的规章规则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导致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导致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议,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限定的情形招致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职责的,如果符合此条第二款限定,单位就能够严重违背单位规章规则为因一方解除劳动合同,给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无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关系还存在。 2、参照已经失效的《公司工人奖惩条例》(国发[1982]59号)的限定,由用人单位提议与无正当借口翘班的工人终止劳动关系的一种处置方式。除名的要求是: (1)工人时常翘班无正当借口; (2)经批评教育无效; (3)达到限定的翘班天数,即持续翘班时间超出15天,或者1年以内累计翘班时间超出30天。但此规章已经于2008年1月15日,被国务院第516号令明文废止。至于自动去职(翘班)几天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单位能够制定单位内部管理规则,根据情况自己制定,作为单位内部管理的依据,对劳动者是有约束力的。
合同有效期是约定的时间期间,合同都有效。工资按月发放,隔月发放违法,本月工资下月发合法。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论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合同到期时,劳动合同终止。如果此时职工要求续签合同,单位不同意,单位应当给予职工经济补偿金(不是赔偿金)。如果单位同意续签合同,而职工不同意续签,单位不用支付补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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