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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割家产与本上的常驻人口没有必然的联系。不过家产分割是家庭内部事务,由家长主持公道的情况下办理,分给子女多少家长说了算,法律不予干预。父母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和公安部三局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第九条的规定,公民申请更改姓名按如下规定办理:未满十八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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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改,但是很难,很麻烦。变更姓名: (一)需要提供的审核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常见理由有名字不雅,父母离异再婚,重名不便,僧人还俗,含生僻字等)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属机关、团体、企事业等单位职工的,由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出具证明;属于在校学生的,由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务农、经商等人员,由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出具证明。 4、责任区民警调查报告。
改姓名须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姓名变更权,指自然人享有的依法改变自己姓或名的权利,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一般是允许的,但必须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但是因经济纠纷或问题正在接受调查(尚未结案)、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以及正在劳动教养的人,一律不准变更姓名。所以您没有不符合的上类行为的都是可以更改的
可以向派出所提出再次申请。公民依法享有更名权,但需要充分的理由,因为改名后会涉及到自己的银行卡、社保、医保以及产权证等等一系列问题,若处理不好,也会产生许多麻烦。成年人改名要满足条件:第一是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第二是理由要充分;第三是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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