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劳动仲裁被告缺席按缺席裁决处理。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仲裁被告收到书面开庭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被申请人拒不到庭,可以做缺席裁决。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法》第三十六条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仲裁当事人在收到通知无故不到庭的,视同为他们放弃辩护权利,仲裁委员会可以缺席裁决并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缺席后果: 1、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但不影响仲裁庭对被申请人的反请求进行缺席审理。 2、被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仲裁庭可以进行缺席审理。被申请人提出反请求的,视为撤回反请求。
是合适的,而且是符合程序规定的。不管是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仲裁案件的审理中,还是在法院审理案件中,整个案件的庭审过程主要包括三个过程:开庭进行审理、休庭和闭庭。休庭是指在开庭审理后,审判庭没有进行当庭宣判,在可能需要在庭后进行评议后再作出裁判,或需要第二次开庭审理的情况下,在本次开庭结束后由审判庭宣布休庭以结束本次庭审;而闭庭则是指在审理庭在对所审理的案件进行当庭宣判后,由审判庭宣布闭庭以结束对该案件的全部审理活动。也就是说,只要审判庭没有进行当庭宣判的,在结束本次庭审活动时都称为休庭。所以,劳动争议仲裁庭在开庭审理休庭后,经评议后直接作出仲裁裁决的,在程序上是符合规定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人已浏览
387人已浏览
397人已浏览
43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