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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那部分办理了继承以后。产证更改为你父亲和奶奶的名字。当时应该有一个份额的界定! 2005年的时候你奶奶把她的一半赠与你父亲并公证,应该及...
1、现在从形式上来讲,房子已经是你的,如果你过户时手续齐全,行政诉讼是不会有问题的。当然民事角度来讲,要看你爷爷的态度。 2、如果你有证据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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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爷爷处分的房产是不是属于你爷爷和你奶奶的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只是属于你爷爷个人财产,那他就有权处分,把房子写到孙子的名下其实是赠与的行为。如果房子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爷爷就无权处分你奶奶的那一半的房产,如果你奶奶已过世,如果没有留下遗嘱、遗赠,那属于奶奶的一半财产就要按法定继承去处理以上为本律师的个人意见,仅供参考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父亲或母亲的遗产房,有遗嘱的,遵循;没有遗嘱的,由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继承权。《》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办理;有遗赠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1、父母去世后,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2、没有遗嘱,走法定继承,由父母的所有子女、父母去世时各自还活着的父母(继承人的姥姥姥爷和爷爷奶奶)共同继承。3、孙子虽然在此房居住,但如果没有爷爷奶奶的遗嘱说房子给孙子,孙子就没有继承权。4、继承人都想要房子,可以到公证处公证后,过户到2人名下,由2人共有。或者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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