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情况下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但是属于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债权人只能找债务人的夫妻一方归还,不能要求夫妻共同承担债务: 1、...
第一,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其中包括维持夫妻共同生活、抚养子女、赡养老人等所负的债务,双方均有清偿的责任,这种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 第...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债务离婚时该怎么分担?从维护的角度稳定配偶的共同生活和配偶的共同财产的安全,防止一方恶意贷款之间的争端配偶的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原则上,应该有一个声称共同债务人证明无法证明的人应该被视为另一方的个人债务。没有偿还的义务。非借款人很难证明借款人的借款资金是否用于家庭共同居住;对于非借贷者来说,承担不能这样做的法律后果也是不公平的。这很容易鼓励对方恶意借贷。从维护夫妻共同生活的稳定和夫妻共同财产的安全,防止一方恶意借贷的角度,我原则上同意后一种观点。夫妻共同债务原则上应当确认。有相反请求人的,应当由相反请求人证明。原则上,双方的单方借款应由借款人证明。一方当事人承认有债务,但认为债务已经清偿。举证责任的转换或倒置不应由主张债务存在的一方造成。第三条的丈夫和妻子的债务超过家庭的日常需要个人的名义在婚姻关系期间不得由人民法院,索赔权利在地上,他们属于丈夫和妻子的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用于丈夫和妻子住在一起,异常联合生产和管理或表达式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愿望。
离婚时,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由借款人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可以证明其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从维护夫妻共同生活的稳定性和夫妻共同财产的安全性出发,防止一方恶意借款。原则上主张共同债务人举证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纠纷,不能举证的,视为借款人的个人债务,另一方不承担偿还义务。非债务人很难证明债务人的债务资金是否用于家庭共同生活。;非债务人承担举不能的法律后果显然是不公平的。这样很容易鼓励对方恶意借钱。从维护夫妻共同生活的稳定性和夫妻共同财产的安全性出发,防止一方恶意借全性出发,防止一方恶意借钱。夫妻共同借款的,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如果有相反主张者,由提出相反主张者举证。夫妻单方面借款的,原则上由借款人证明。一方承认有债务,但认为债务已经还清。因此,不存在举证责任转换或倒置的问题,主张债务存在的一方仍应承担举证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1人已浏览
102人已浏览
145人已浏览
11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