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股东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股份的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表决。公司股东可以退股。股东退股后如何清算?股东退股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单个股东退...
股东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公司的股东是可以退股的,股东退股后该如何进行清算呢? 股东退股分为两...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股东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公司的股东是可以退股的,股东退股后该如何进行清算呢? 股东退股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单个股东退股,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由其他新股东接受其股权,在这种情形下,不需要进行清算,由退出方和新股东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即可。二是全体股东退股,意味着公司解散。公司解散,需要成立清算组队公司进行清算,具体流程如下: 1)依法成立清算组、 2)清算组接管公司、 3)清理公司资产、 4)核定公司债务、 5)通知或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进行债权登记、 6)处理与清算与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收取公司债权、 7)参与公司的诉讼活动、 8)处理公司财产、 9)清偿债务、1 0)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清单、1 1)制定清算方案、1 2)确认并实施清算方案、1 3)提交清算报告、1 4)办理注销登记。
股东退出一般不需要清算。如果涉及到公司解散,所有股东退出,则应进行清算。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权利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股东退出一般不需要清算。如果涉及到公司解散,所有股东退出,则应进行清算。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权利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0人已浏览
435人已浏览
115人已浏览
97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