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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处理自然人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并符合下列条件:(一)征得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
自然人个人信息受到法律保护,不被他人侵犯,不得非法窃取或买卖。依据:《民法典》第111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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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法规如下: 1、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 2、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3、个人信息处理的原则和条件,处理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并符合下列条件: (1)征得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公开处理信息的规则; (3)明示处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 (4)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处理自然人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并符合下列条件:(一)征得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公开处理信息的规则;(三)明示处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国;(四)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
1、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四条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 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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