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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则罚款,总则追究刑事责任。 《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
携带相关资料到工商局申请变更登记。必要资料如下:1、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药品零售企业变更质量负责人的,应当提交以下资料:药品经营许可变更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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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食药局令第6号)》的第四条,开办药品批发企业,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一定数量的执业药师。质量管理负责人具有大学以上学历,且必须是执业药师。 2、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卫生部令第90号)》即新版gsp,第二章第二节第二十条:(药品批发)企业质量负责人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执业药师资格和3年以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历,在质量管理工作中具备正确判断和保障实施的能力。 第三章第二节第一百二十八条:(药品零售)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企业负责人应当具备执业药师资格。
法人可以做质量负责人。企业法人不能担任其他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但是可以担任自己企业的任何职位。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制度是世界各国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各国法人制度具有共同的特征,但其内容不尽相同。
甲方:(聘用单位)药店 乙方:(被聘人) 一、聘用(学历:、专业:、职称:)为药店的质量负责人,同时兼任处方审核员等岗位。 二、质量负责人对药店药品质量具有裁决权,并指导顾客安全合理使用药品、提供相应药品知识的咨询服务。 三、聘用期年,聘用期间要求营业时间内在职在岗,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月薪元。 四、如无异议双方签字之日起,合同正式生效。 甲方:药店乙方企业负责人: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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