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病假工资】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五十九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
参照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国家劳动法没有规定员工请病假企业要付工资,但是有的地方有地方性法规规定若干天内的病假企业要支付员工工资。 2.没有地方性法规规定的情况下,病事假扣不扣工资是企业根据企业的文化和经营状况自行规定的。若干天内的病事假扣不扣工资属于企业给予员工的福利,不在法律约束范畴。按病事假分别对待没什么不可以。 3.对于长期病假我国劳动法规定在医疗期内企业必须要支付员工的工资,工资额度不能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80%。在医疗期内员工合同到期,合同自动延长到医疗期满。企业也可以将合同期外剩余医疗期的工资部分一并支付给员工,然后不续签劳动合同。
病假工资基本薪/21.75天*计算系数*病假天数。 (1)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①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②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③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④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⑤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每月的产检天数没有具体规定,按照医生要求,出示医院开具的产检假条给单位,无论几天都应视为正常出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中第七章“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第六十二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为了完善产检假的有关规定,保障女职工权益,在劳动法的基础上,2012年4月18日国家出台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3),该规定第六条指出: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52人已浏览
3,203人已浏览
867人已浏览
54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