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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后父母出资买房,没有明确约定只赠与一方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夫妻的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继承...
第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7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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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后购房,父母出资,房产证男方名字。只要你有首付款的证据是父母出资的,那么可以视为个人财产。贷款由夫妻偿还,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房产升值部分属于共有财产。 2、婚后购房,父母出资,房产证夫妻共有。只要你有首付款的证据是父母出资的,属于借贷关系,属于你们夫妻的共同债务。债务你们平分。房产贷款你们平分,房产升值你们平分。如果提供不了首付的证据,房产全部为夫妻共有,所以财产全部均分。
我们是95年结婚的,他父亲单位在97年的时候单位分了一套房子.在2000年6月1日我的户口也签入此房2000年6月27日的时候将此房的产权买下来了,当时是我丈夫和他母亲同时购买的,他们买房的时候签署的购房协议同住人是冒用我签字的,产权分配的时候我丈夫的母亲产权为2/3,我丈夫为1/3,现在我的户口还是在里面.现在法院认为这部分财产不是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只是他父母对于他的个人增与,我想请问这部分财产是不是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如果登记在父母名下,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登记在出资子女名下,则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3、如果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则属于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扩展资料: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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