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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委托合同是指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支付约定报酬或不支付报酬的合同。 2、委托合同的法律特征包括: 1、建立在委托人与受托人的...
委托合同的主要法律特征是: 1、委托合同是诺成合同,非要式合同,当委托人将自己的事务托付他人办理时,受托人作出允许才可达成合意,自受托人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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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即,委托合同是指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按照约定支付报酬或者不支付报酬的协议。 委托合同的主要法律特征是: 1、委托合同是诺成合同,非要式合同,当委托人将自己的事务托付他人办理时,受托人作出允许才可达成合意,自受托人作考试大出允诺之时,委托合同即告成立。 2、委托合同可以是无偿单务合同,也可以为双务有偿合同。凡属于民事日常生活与活动的事务,通常为无偿单务性委托合同。只有在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要支付报酬的情况下,委托合同方成为有偿双务合同。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即,委托合同是指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按照约定支付报酬或者不支付报酬的协议。 委托合同的主要法律特征是: 1、委托合同是诺成合同,非要式合同,当委托人将自己的事务托付他人办理时,受托人作出允许才可达成合意,自受托人作考试大出允诺之时,委托合同即告成立。 2、委托合同可以是无偿单务合同,也可以为双务有偿合同。凡属于民事日常生活与活动的事务,通常为无偿单务性委托合同。只有在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要支付报酬的情况下,委托合同方成为有偿双务合同。
1、委托合同的法律特征有: (1)委托合同属于双务合同,不管无偿有偿与否,当事人双方均需承担一定的义务。 (2)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3)受托人应依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不用以自己的名义处理委托事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二条规定,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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