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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卷文书材料整理、装订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破损、字迹模糊或容易褪色的文书材料应托裱或复印,复印件应置于原件前面; (二)大于A4型标准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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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就是行政复议案卷订卷规范中的内容,案卷文书材料编目顺序,应体现行政执法程序,其排序的原则: 1、密不可分的材料依顺序排列在一起; 2、文件材料在前、证据材料在后;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 3、结论性材料在前,案件(许可)办理的客观进程形成的案件材料按自然顺序排列在后。
行政复议的程序 (一)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二)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七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 (三)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四)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 (五)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依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终止。 (六)行政复议决定一般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但是法律有特殊规定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行政复议口头申请笔录 申请人:姓名 性别 年龄 文化程度 职业 住址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 名称 地址 申请行政复议时间:年月日 记录人:姓名 单位 问:(问明申请行政复议请求、主要事实及其理由等情况) 答:(由申请人写明“以上记录经本人核对,符合口述。”) 申请人:(签名盖章) 附:1.有关材料份。 2.证据目录清单及相关证据。 3.行政复议申请书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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