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就必须要缴纳社保吗 我有一份正式工作,也有劳动合同,单位为我缴纳保险和公积金,因为工作比较清闲所以想同时再做第二份工作,...
办理有两种方式: 1、个人名义交纳:需要到社保局申请,其手续包括: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备两张,保费,申请书等即可。且只能办理养老,两种; ...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没有,若在异地有稳定住所也是可以办理居住证的。根据条例,是要求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就可以申请办理居住证,公民没有购买社保影响不大的,具体可以到当地相关部门咨询办理居住证。《》第二条公民离开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合同、明文件、或者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包括工商营业、、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如果没有按照要求为员工办理社保缴纳的,员工可以按照的规定解除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你想通过法律手段(比如申请劳动仲裁、起诉等)维护自己的社会保险的权益,必须符合劳动仲裁申请的时效: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天内。《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用人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于查明欠缴事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出社会保险费限期补缴通知,责令用人单位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补缴,同时告知其逾期仍未缴纳的,将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一)未按规定申报且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二)申报后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三)因瞒报、漏报职工人数、缴费基数等事项而少缴社会保险费的。
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争议较多的问题就是房屋面积的计算,由于房屋销售面积的计算技术性规定较多,很多购房者难以准确把握。而在计算商品房总价的时候,肯定会根据房屋面积来进行计算。所以,如果出现房屋面积缩水的情况,必然会给购房者造成损失。要给大家强调一点,购房者如果怀疑自己的房屋面积有水份时,自己的测算结果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因此,当房屋实际面积减少、商品房实际面积和预售面积不同的,购房者应当委托法定的房屋测绘单位进行测算。如果经过测量,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建筑面积与约定面积确实不符的,那么我们需要先看合同有没有相关约定,合同有约定的从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那么按照以下原则处理,误差比例在3%以内的双方据实结算,若超过3%人可以要求退房并主张返还已付房款及利息或者双倍返还超过部分的房款。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86人已浏览
209人已浏览
146人已浏览
35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