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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其他共用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无其他宅基地,房屋应按宅基地使用权的面积分割或折价归并。 2、如果其他共用人已丧失本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兄弟土地使用权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或者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辖区仲裁机构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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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应申请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时应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调解时,应做到以下几点:1.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明确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政策进行耐心的说服工作,讲明利害关系。3.既要符合法律法规,有原则性,又要有灵活性。4.争取有关部门的配合与支持。 当事人在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主持下自愿达成的协议,应当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和双方当事人盖章。调解协议书一经送达当事人,即发生法律效力,成为双方当事人履行法律的依据。如果当事人不愿调解或不服调解,或在调解成立后调解协议书送达前反悔的,依照法律规定,都可以直接要求人民政府处理。 亲兄弟间土地纠纷调解时不能带有自己的感情,不能决而不调,也不能久调不决。调解时间越久,越会给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带来麻烦和被动。行政调解不成时,要及时进入处理阶段。
兄弟土地使用权纠纷有以下方式解决: 1.双方协商。 2.调解。 3.申请仲裁。 4.提起诉讼。 《仲裁法》第四条,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第五条,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自留地、自留山和自留草场均属于集体所有,其成员只有使用权,不得出租、转让或买卖,也不得擅自用于建房等非农业生产用途。自留地生产的产品归农民自己支配,国家不征农业税。自留畜也归牧民所有和支配,在各地规定的免征点以内不征税、不派购。自留地、自留山、自留草场的经营权受国家保护,不得随意侵占。自留地在1991年(第二次土地调整)之前,和责任田性质是不同的,但,随着近年来农业税的取消,自留地的权属方面,和责任田是一样的。 鉴于您的问题,这块三角地的(“所有权”仍归集体所有),而“使用权”依然应该归你家所有,你叔叔家是无权干涉的;为您提供的法律依据是:土地互换1年之后,即使未经过村小组同意互换,通常以认为村小组已经知道认可。二十年该土地无纠纷,仍归使用人所有。为了方便生产,国家鼓励土地流转(地块调整)。 争议的解决方法:你不可以去法院打官司,因为,这是土地使用权纠纷,就必须经过“确权”。土地法规定确权,你们的双方个人之间的土地纠纷,既可以由乡镇政府(不是法院)确权,也可以由县级政府确权。也就是说,你可以直接到乡镇土地所(代表政府行使职权)司法所或县土地局申请解决,无需缴纳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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