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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
如果,被告不出庭的话,未赡养父母被告上法庭法庭一审就可能会做出“缺席审判”的法律判定决断。被告要接受审判结果,无条件的依法执行。且被告也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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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万,每个月的生活费大概是400多,够了。(因为他给400,你这又有400,那就800了,够孩子生活了) 2、知道孩子病重,而不看。只能道德上谴责了,因为他没有抚养权,所以他没探望,你也没办法,总不能强制他来吧 3、对方有没有钱,是要你举证的。 4、当然,这法官说的话,也有点问题,没有保持中立者的身份
协商不成,到起诉,主张分割共同财产主张无过错损害赔偿,争取孩子抚养权,让对方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这个属于个人生活的选择,法律上没有强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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