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不是,补领户口本的行为本身,是不影响原户口本的使用效力的; 2、原户口本如果又找到的,本人还是可以继续使用,但是不建议当事人使用,其他人...
XX补办了新户口本之后,原来的户口本不可以用,会被注销。XX《户口登记条例》XX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XX城市、水上和设有公...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补办了户口本之前的的户口本还不能用了。《居民户口簿》丢失、被盗后,户主本人应及时向派出所报告,并提出补发的书面申请(本户的所有成年成员都须在申请上签名)。户主因为其他原因不能前往派出所申请办理的,应当出具书面委托申请,并签名捺印,被委托人应是本户的成年人员;若本户中确实他人可供委托的,应在民警到该户走访调查后,有居、家委会出具有关证明,申请补办。备齐以上材料后,一般5个工作日内即可补办。
补办户口本之后,原来的户口本也就注销了,无效。《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新的居民户口簿补发后,原居民户口簿自然作废;遗失的居民户口簿重新找到的,应当上缴公安派出所。新旧户口本的混用,万一户籍信息不对称,给自己反而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01人已浏览
368人已浏览
804人已浏览
1,73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