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不得开展以该上市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
投资者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的市场发行上海市场配售股份划转到深圳普通证券账户后,方可提交作为融资融券交易的担保物。投资者通过深圳普通证券账户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会员公布的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名单,不得超出本所公布的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会员应当根据流动性、波动性等指标对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折算率实行动态化管理与差异化控制。会员公布的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折算率,不得高于本所规定的标准。
投资者通过会员在本所进行融资融券交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选择会员为其开立信用证券账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开立和注销,根据会员和本所指定登记结算机构的有关规定办理。会员为客户开立信用证券账户时,应当申报拟指定交易的交易单元号。信用证券账户的指定交易申请由本所委托的指定登记结算机构受理。
会员应当加强客户适当性管理,明确客户参与融资融券交易应具备的资产、交易经验等条件,引导客户在充分了解融资融券业务特点的基础上合法合规参与交易。对从事证券交易时间不足半年、缺乏风险承担能力、最近20个交易日日均证券类资产低于50万或者有重大违约记录的客户、以及本公司股东、关联人,会员不得为其开立信用账户。专业机构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可不受前款从事证券交易时间及证券类资产条件限制。本条第二款所称股东,不包括仅持有上市会员5%以下上市流通股份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02人已浏览
1,133人已浏览
262人已浏览
24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