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分手协议中有财产处分的约定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达,法律不应强行干涉,应当认定有效。无效的协议其效力及于协议的任何条款。由于分手协议书本身便不...
分手协议中有财产处分的约定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达,法律不应强行干涉,应当认定有效。无效的协议其效力及于协议的任何条款。由于分手协议书本身便不...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分手协议中有财产处分的约定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达,法律不应强行干涉,应当认定有效。无效的协议其效力及于协议的任何条款。由于分手协议书本身便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协议中约定的财产分割条款也自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由于男女双方在分手时关于财产的处理意见系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法院在判决时应当作为参考。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同时,《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可见,婚姻法律法规并未排除离婚时对个人财产的处理。实践中,一方或者双方为了达到离婚的目的,在财产分割方面作出有条件的让步,一般都是通过对个人财产的处理实现的。一案中的当事人李琳和刘辉第二次离婚时签订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对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婚前财产的处理并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协议不仅经双方签字同意,而且经过了婚姻登记机关确认,具备法律效力,对双方都应当具有法律约束力。
1、约定财产归子女所有很多夫妻在签订协议时会约定某一部分财产归子女所有,但这些财产仍然是由父母掌管。从法律上来看,属于赠与没有履行,没有完成的赠与便不生效。实践中,此类约定争议较多,当然均以无效认定而告终。 2、不动产归双方共有但未作产权变更将一方名下的婚前房产等不动产约定为婚后共有,但实际又未办理产权更名手续,是一种赠与未完成的行为。在最终发生争议时,同样无法得到确认。 3、谁提离婚谁无财产此类约定往往会认为限制离婚自由权,而被认定为无效。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8人已浏览
180人已浏览
161人已浏览
8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