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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损害赔偿是怎么认定的

2021-09-30
1、对于刑事案件无论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还是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偿都不会被法院受理的。根据《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以上就是我国法律上对于刑事案件以及涉及到的民事赔偿责任的认定和处理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应当严格基于实际的犯罪事实来进行判决处理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按照伤残赔偿的具体情况来进行鉴定。

相关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八条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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