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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二胎准生证所需证件:1、《再生一胎生育申请.审批表》。《再生一胎生育申请。审批表》需要在女方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领取。填写相关信息...
不知道你是哪个省的,生育第二个子女何以还需申领二胎准生证?两孩生育新政策正式实施后,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无需再申领二胎准生证。这在各省市经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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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女方在当地的居住证。已怀孕的相关证明材料(含母子保健手册)到流动人口持所需材料到女方现居住地村(社区居)委会填写一式三份的《省外流动人口办理一孩生育服务登记申请表》交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通过即可。 1、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2、结婚证、女方在当地的居住证。 3、已怀孕的相关证明材料(含母子保健手册)。
1、【申请】流动人口持所需材料到女方现居住地村(社区居)委会填写一式三份《省外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申请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2、【核实】女方现居住地乡(镇、街道)收到流动育龄夫妇申请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相关材料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信函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向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核实其婚育情况,并注明要求户籍所在地在10个工作日内反馈核实情况,其中省内要求户籍所在地必须及时录入未录入信息系统。三、【根据核查情况分别办理】(1)对符合条件、资料齐全、通过人口计生信息管理系统核查无误的,立即办理登记。(2)符合条件、资料齐全、持有经居住地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检验合格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明的,应当立即登记;(3)户籍所在地经核实后10个工作日内反馈且婚育情况属实的,应当登记。(4)经向户籍所在地核实,户籍所在地超过10个工作日未反馈的,视为婚育难以核实,由夫妻双方共同签订《市外流动人口一孩生育登记承诺书》后予以登记。(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符合生育政策的.经户籍所在地核实婚育情况与事实不符的,不予办理生育登记,并发出《不予登记通知书》。
异地户口的二胎不需要办理生育证。现在各省市已经逐渐停止办理生育证,依法办理生育登记制度。对于生育两个以下子女的夫妻,实行生育登记制度,不再进行生育审批,自主安排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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