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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商标注册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时间自核...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商标核准注册之日起取得商标专用权。为了保护商标注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现行商标法对“经裁定异议不能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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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初审公告期限是3个月3个月内无人提异议,会发布注册公告 商标有效期是从注册公告日开始起算的有效期至10年后的前一天如2015-06-10至2025-06-09 到期后可以续展,一次续10年,不限次数
(1)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商标注册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时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2)对于提出异议但经裁定异议不能成立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商标注册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时间自初审公告三个月期满之日起计算。
商标权的期限是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的有效期。世界上几乎所有国家都规定了商标专用权的有效性,但不同国家规定的方式和期限不同,大多数国家规定为10年,如日本、法国、瑞典、丹麦、比利时等国家。各国开始计算商标有效期的时间也不同。例如,法国从申请之日起计算,美国从批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我国2014《商标法》第39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之日起计算。另有2014年《商标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时间自初步审定公告三个月期满之日起计算。确定商标权的确定遵循两个原则:一是一次注册的有效时间有限。自核准注册之日起,我国注册有效期为10年。另一个原则是续展次数不限,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可连续续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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