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未经业主大会许可,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擅自利用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区、县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所得收益用于...
建设单位必须在办理项目综合验收备案前,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物业管理用房、共用设施设备清单及下列资料,物业服务企业应将移交结果向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物业服务费用可以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采取包干制或酬金制等形式。
建设单位在申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应当向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报送下列材料:(一)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二)临时管理规约;(三)标注物业管理用房具体位置和面积的规划详图;(四)物业服务项目招投标情况书面材料。
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在进行装饰装修前应当事先书面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告知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和处置措施及方法、住宅外立面设施及防盗设施的安全安装规定等注意事项。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对装饰装修活动的巡查。对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拒不办理申报登记或者违反相关规定进行违章装修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对拒不改正的,物业服务企业有权按照管理规约的规定,禁止装饰装修施工人员进入物业管理区域。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07人已浏览
326人已浏览
221人已浏览
79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