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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关系分为“一般同居关系”和“特殊同居关系”两种,人民法院在处理这两种不同的同居关系时,做法不同。 1、作为“一般同居关系”的处理。所谓“...
协调并不是必经程序,当时为什么不直接向征地拆迁主管部门申请仲裁裁决,裁决结果出来后,不管被拆迁人是否满意拆迁补偿标准,征地方都可以先申请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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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起诉立案时就可以调解。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受理的案件,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当事人没有争议,符合督促程序规定条件的,可以转入督促程序; (二)开庭前可以调解的,采取调解方式及时解决纠纷; (三)根据案件情况,确定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 (四)需要开庭审理的,通过要求当事人交换证据等方式,明确争议焦点。 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那么,检察院能否单独对附带民事部分提起上诉或者抗诉可以,因为既然法律当然可以对人民法院的判决不服,提起上诉。其实刑案附带民事诉讼,中的附带
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行政赔偿可以调解。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合法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行政案件不适用解调指的是正式的审理程序中,不能适用调解审理和判决。但实践中,很多行政赔偿、补偿以外的案件也都可以庭下或庭外达成调解,原告达到自己的利益诉求后,原告申请撤诉而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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