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交通违章分为两种,一种是电子警察拍摄的违章行为,另一种是交警现场发现的违章行为。这两种违规行为的处理过程是不同的。第一种违规行为要求驾驶员持...
交通违章处理程序:一般程序的情形是:依照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人作出200元(不含本数)以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驾驶证、对单位处以罚款的,应当进...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般来说,交通事故处罚的执行有以下几种情况: 1、对当事人处以罚款的,应当告知当事人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代收机构缴纳罚款。当事人逾期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2、对机动车驾驶员违章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1)对非本辖区(以直辖市和地、市范围为界,下同)过境的机动车驾驶员处以二十元以下(含)罚款,由交通民警当场作出处罚决定的; (2)在边远、交通不便地区和高速公路上,对非本辖区过境的机动车驾驶员处以二十元以上罚款,机动车驾驶员向交通违章行为发生地代收机构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机动车驾驶员主动提出的。 3、对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和乘车人处以二十元以下(含)罚款的,由交通民警作出处罚决定后,当场收缴。 4、当场收缴罚款应当向当事人出具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 5、交通民警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之时起二十四小时内交到所属单位。单位应当自收到交通民警上交的罚款之日起二日内,将罚款缴付代收机构。
交通违章处理流程:调查取证,告知处罚、理由、依据和有关权利,听取陈述、辩护或者听证,作出处罚决定。
一般程序: (一)对违法事实进行调查,询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基本情况,并制作笔录;当事人拒绝接受询问、签名或者盖章的,交通警察应当在询问笔录上注明; (二)采用书面形式或者笔录形式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三)对当事人陈述、申辩进行复核,复核结果应当在笔录中注明; (四)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0人已浏览
208人已浏览
173人已浏览
16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