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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父母不给户口本,不用自己补办,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离婚手续。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
离婚,父母不给户口本,不用自己补办,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离婚手续。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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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非儿戏,离婚需慎重。父母之所以不给你户口簿,是不希望你离婚。请慎重考虑是否离婚,可以先分居一段时间再说。如果你执意离婚,可以请父母的朋友做工作。如果工作做不好,拿不到户口簿不能协议离婚,可以到户籍地派出申请补办户口簿。如果请律师,不涉及财产关系的离婚案件,其代理费一般为元(发达地区与落户地区,差距较大)。
您可以持身份证向当地派出所申请户籍登记。申请批准后,您可以办理户籍登记手续。流程如下:1。向即将迁入的派出所申请,经当地派出所同意;2。向当地派出所申请,当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 ,无违法、纪律证明;3、持户籍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市(县)公安局户籍部门申请迁入,领取迁出证明;4、持迁出证明回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证明,持迁出证明、身份证到当地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户籍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户籍管辖区,本人或者户主应当在迁出前向户籍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出证明,注销户籍。 公民从农村迁往城市的,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录取证明,向常住户口登记机关申请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常住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关于户口簿问题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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