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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他们以“夫妻名义”同居,那就涉嫌重婚罪,你可以报案或起诉,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就是通奸行为,虽是违法的,但不是犯罪。至于“老公公开和小...
是否构成重婚罪,决定于是否以夫妻名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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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吧,你能不能转正,根本不是大老婆说的算!如果这个男人想娶你,不用你催,他也能和老婆翻脸,不顾世俗白眼。可是你能确定这个男人就真的爱你,愿意娶你吗很多男人找小三,根本没想过离婚的,他们就是为了在外面玩,因为家里的黄脸婆还是有价值的,至少家里的财产还是不想分出去的。要不怎么会有“外面彩旗飘飘,家里红旗不倒”的说法呢~~~就算你跟大老婆说了,她若是闹腾,死活不肯放手呢你没戏!她若是放手,分财产,让男人净身出户呢男人是不肯的,你照样没戏!和男人撕破脸了,大老婆还会有家人劝,至少还要考虑孩子,或许最后闹闹也就放男人一马了,人家还是一家人,但是你和男人撕破脸的后果呢或许只有被踹的命吧!你要是真的想转正,还是探探男人的底吧!!撒撒娇,提一提,他要是躲躲闪闪一直避而不谈,或者承诺一段时间但是并不兑现+如果你盯得紧,他可能就渐渐冷落你了——你就悬了~~~聪明的女人都不做小三。该撤的时候还是撤吧,哪怕是要一笔分手费,也比干耗着强。
男方离婚后与他人同居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属于同居关系,不属于再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30号)规定:第五条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如你丈夫以夫妻名义与她人同居可追究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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