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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一)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二)依法设立并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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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是指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募集资金并以特定目标为投资对象的证券投资基金。 不得超过200人。 《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私募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单只私募基金的投资者人数累计不得超过《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规定的特定数量。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 《合伙法》规定:普通合伙企业设立要求有二个以上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 《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非公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二百人。
具有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风险承受能力是指有一定资金量的人,资产以金融资产为参考。简单来说,不考虑房子、汽车、设备等固定资产。门槛的设定是排除一些没有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避免这些人冒险。风险识别能力要求投资者对私募基金有一定的了解。或者从另一个层面,反向督促从事私募基金募集的相关人员和机构对投资者进行适当的投资者教育。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第十三条规定,视为合格投资者的情形: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2)依法设立并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证监会规定其他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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