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遗嘱可以剥夺某人的继承权。遗嘱可以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一人或者数人继承遗产,因此遗嘱可以剥夺某些法定继承人的继承...
被继承人以遗嘱的方式将遗产指定由某继承人继承,但该名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可确认遗嘱无效,该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遗嘱可以剥夺继承权,但是遗嘱不可以剥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大家在设立遗嘱时享有遗嘱自由,但是也会受到一些限制,下面我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遗嘱自由的内容。一、继承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因此公民享有通过遗嘱方式处理财产的自由和权利。二、遗嘱自由的含义包括:遗嘱内容的确定自由、遗嘱形式的选择自由和遗嘱的变更、撤销自由。这是意思自治原则在民法典中的具体体现,其本质是对公民个人财产的保护和尊重。三、《》规定遗嘱自由的同时,对遗嘱自由又作出了一些限制性的规定,比如: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由此可见,公民立遗嘱时不能剥夺法定继承人中,无独立生活能力的未成年人的。否则,该遗嘱无效。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由此可见,立遗嘱人可以自由依法处分其财产,从一定意义上说是可以剥夺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0人已浏览
77人已浏览
144人已浏览
53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