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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与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债权转让分为...
1、债权转让采用通知主义,债务转让采用同意主义; 2、债权转让合同当事人是债权人与受让人,债务转让当事人是债务人与新债务人; 3、债权转让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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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别有三: 1.债权转让采用通知主义,而债务转让采用同意主义。 2.债权转让合同的当事人是债权人与受让人(第三人),债务人不是当事人;债务转让合同的当事人是债务人与新债务人(第三人),债权人不是当事人。 3.债权转让的债务人可以援用抗辩权和抵销权;而债务转让的新债务人只能援用抗辩权,不能援用抵销权。 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 债务转移,又称“债务承担”。是指债务在不同主体之间的转移。债务转移不仅必须由原债务人和新债务人达成协议,而且必须经原债权人同意。
债权让与别名又称债权转让,是指债的关系不失其统一性,债权人通过让与合同将其债权转移于第三人享有的现象。债权让与,是指不改变债权关系的内容,债权人通过协议而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的行为。
1、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且债权的转移不会改变债权的内容。 2、债权的权利人与债权移转接受人必须就债权转移有关事项及问题达成合意。 3、所转移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转移性。 4、债权的转移必须经债务人同意,或通知债务人,始对其产生效力。 5、债权的移转必须合乎法律和符合社会公德,禁止利用债权的转移来牟取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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