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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办案都是依法进行的。 对于处罚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做出决定的上一级公安机关或当地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到当地法院提起行...
我发现我们当地机关有问题,对于违法办案如何举报?向省公安厅督察总队举报反映时,举报人、控告人应将举报、控告的事项尽可能详细地向接电、接访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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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省公安厅督察总队举报反映; (一)方式向省公安厅督察总队举报反映时,举报人、控告人应将举报、控告的事项尽可能详细地向接电、接访人员反映,由接电、接访人员做好记录,或写成书面材料交接访人员,并留下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和联系电话,以便开展调查、取证。 (二)法律依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第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对依法应当办理的受理案件、立案、撤销案件、提请逮捕、移送起诉等事项,无正当理由不予办理的; (二)对管辖范围内发生的应当上报的重大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和群体性或者突发性事件等隐瞒不报或者谎报的; (三)在勘验、检查、鉴定等取证工作中严重失职,造成无辜人员被处理或者违法犯罪人员逃避法律追究的; (四)因工作失职造成被羁押、监管等人员脱逃、致残、致死或者其他不良后果的; (五)在值班、备勤、执勤时擅离岗位,造成不良后果的;(六)不履行办案协作职责造成不良后果的;(七)在执行任务时临危退缩、临阵脱逃的。
向省公安厅督察总队举报反映 (一)方式 向省公安厅督察总队举报反映时,举报人、控告人应将举报、控告的事项尽可能详细地向接电、接访人员反映,由接电、接访人员做好记录,或写成书面材料交接访人员,并留下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和联系电话,以便开展调查、取证。
法院违法办案举报的规定是可以向纪律监督,监察委员机关还有就是法院或者是检察院提出控告,当然如果说法院内部的一个具体的法官办案的时候存在着不公平的现象的话,这个时候还可以向法院的院长提出相关的建议。对法官故意违法办案还可以向纪检监察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提出控告。对于法院的法官判决不公,可以向法院院长提意见,还可以向本院和他的上级法院提起申诉,还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起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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