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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流程是: 一、携带父母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未成年子女的户口本、出生证明、房产证等原件到公证处办理未成年人监护公证,保证不侵犯未成年人...
“把孩子的名子加到房产证上”的约定从法律上说属于赠与,该赠与得经不动产登记才生效。只要赠与协议未经公证,你的小孩有权要求(监护人代为提出)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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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前不同意过户给他;2、他有可能起诉你,因为他也不相信你啊?也怕你把房产卖了啊!3、如果他起诉到法院,可以说明情况,你们互相不信任,不能过户给他,那样无法保证孩子的权益,建议法院进行调解,把房产证加上他的名字,这样你们谁也不能擅自卖房了,等孩子成年或者有了身份证,可以过户了,你们共同过户给孩子。
房产证上是夫妻和孩子的名字,那么该房产应为三人的共同财产,如无特殊约定,一般视为每人三分之一。离婚时,只能分割三分之二,另外三分之一属于孩子的财产,夫妻不能分割,还是市独立的一个人,父母也不能随意处置孩子的房产。如果需要买卖,必须孩子的代理人全部签字同意,孩子也签上名字,否则上海市房产交易中心不会办理交易过户手续。相关法律:我国《》第二十九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方或母方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民法通则》第十六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人。"这就是说,父母双方离婚后仍都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都有抚养孩子和维护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义务和权利,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孩子拥有的监护权。我国《民法通则》第十八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监护人在管理和保护被监护子女的财产时,除了出于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和教育等方面的合理需要外,不得随意侵犯和处理未成年子女的财产。抚养子女是一种法定的义务,不能以此义务而换取随意处分子女财产的权利。这是由律师为您解答,详细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一步咨询
房产证上有孩子的名字,在法律上意味着夫妻双方已经对房产的所有权做出了处分,即将部分产权给予孩子,使其成为共有权人,该处分行为经过房产部门登记,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此,孩子享有该房产的共有权,如果在房产部门登记时对三人的产权份额没有约定,则是三人各占三分之一的份额。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应当为孩子保留其应有的份额,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只能各自分得该房产的三分之一左右,剩下的三分之一属于孩子的财产,一般由父母中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代为管理,但不得侵占、挪用,非为孩子的利益不得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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