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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毒10~50克,7~15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克以下,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3~7年,并处罚金。 可以...
1、车辆驾驶执照原件或复印件2、车辆驾驶员驾驶执照原件3、车辆驾驶员身份证原件4、现金和银行卡。如果所有者不承认违法处罚,可以通过法律诉讼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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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到走私犯罪,一般人直观地认为在海上偷运货物的行为,往往对内陆也会发生走私犯罪案件觉得不可思议。其实,走私罪的概念要宽泛得多。走私罪的法律概念是指违反海关法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境的物品、国家限制进出境或者依法应当缴纳关税和其他进口环节代征税的货物、物品进出境,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行为。对走私犯罪,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去理解: 首先,走私犯罪既可能发生在沿海沿边地区,也有可能发生在内陆地区;既可能发生在通关环节,也有可能发生在合法进口后的其他环节,但有个共同的特点就是逃避了海关监管。比较常见的走私犯罪是行为人采取伪报、瞒报、低报、伪装、藏匿等手段进出境;还存在不经过海关私自进口或在海上私自贩运的走私犯罪,这种行为多发生在沿海、沿边地区;行为人先合法地进口货物、物品(主要是指保税货物和特定减免税货物),而后违反规定擅自销售牟利的,也是一种走私犯罪形式。在内地海关缉私警察查获的走私犯罪案件中,大部分属于这种情形。另外,向走私人直接收购走私进口的货物的,也可构成走私犯罪,因为这种行为对走私犯罪起帮助实现或者诱发的作用。 认定一种行为是否构成走私犯罪,光有窝藏、夹带、倒卖等行为还不够,还要审查行为人主观上的认识。走私犯罪在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即行为人故意逃避海关监管。过失行为不构成走私犯罪,如行为人不知道自己携带的物品是文物未向海关申报,出境时被查获的,由于其并非故意欺骗海关,则不构成走私犯罪。实践中,为了避免行为人由于认识上的错误而违反海关法规,进出境口岸都有相关提示,办理报关等比较专业的工作,则要求由具有一定资质的报关员进行。 其次,并非所有的走私行为都作犯罪处理,必须达到一定的危害程度才构成犯罪。如个人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偷逃税的税额达到5万元,走私淫秽影碟50张以上的,才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走私犯罪一般发生在货物的进口环节,即违法进口才存在走私。但特定货物违法出口也构成走私,如文物等。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四款的规定处罚。 (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五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多次走私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走私货物、物品的偷逃应缴税额处罚。
如果行车证名头是单位或者企业,则必须办理营运证。如果是个人,建议最好去办一个,因为交通执法在界定营运非营运时往往界限比较模糊。如果在执法检查中车上载有明显的生产原料,设备,产成品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东东时,一定会被处罚的。而现在办理运输证很容易,运管费也取消了,一年只需要不多的检测费用。不要管行驶证上的使用性质,交通执法和路政不看这个。去当地运管部门咨询清楚,据所知北方比南方要求的更严格一下,而有的省份是明确不需要办理的。一,至于要不要办理《营运证》要看你的车是否为公从提供运输服务、具有商业性质,如果是则需要办理,如果不是则不需要办理。二,交通运输部于二00九年六月颁发了《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总质量超过3500千克的道路旅客运输车辆和货物运输车辆的燃料消耗量应当分别满足交通行业标准《营运客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711,以下简称711)和《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719,以下简称719)的要求。”不符合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的车辆,不得用于营运。你可将你的车进行维修达到燃料消耗量达标后办理《营运证》。
应当可以在上海基层法院起诉,要有在上海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理由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第四项“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的规定,如果你在上海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上海则是你的经常居住地。此案由上海法院管辖此案件,没有任何歧义以及异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为《意见》)第8条规定,认为由被告被监禁地人民法院管辖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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