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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
原来《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耕地的承包期限为三十年,草地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为三十年至七十年。但是,去年10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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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是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的承包土地期限为三十年,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的承包土地期限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土地期限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 2、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一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不同的土地承包期限不一致,在我国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第二十二条第一二项规定,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二)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年限由其土地用途不同,经营权的年限也不同,最长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一般不超过七十年。 根据《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经营权期限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经营权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经营权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而且,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的,不得改变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由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等发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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