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离婚后的婚前债务如果是双方有共同意思表示为共同债务或者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开支的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如果是夫妻一方在婚前...
夫妻一方欠下的债务,离婚后另一方需要承担债务分情况如下: 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偿...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向他人出具借据或者以个人名义负债的,债权人主张权利的,原则上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例外情况只有两种:1。债权人和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2、夫妻双方实行约定财产制,债权人事先知道约定。所以,如果你的情况不符合以上两种情况,你和前夫应该对李承担连带责任,即李可以单独要求你或前夫偿还2万元,也可以要求你们一起偿还。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的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从外部关系来看,当然不能认定债务也是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如果你和前夫没有共同债务的约定,你的债务也不用于家庭共同生活,那么债务一般应该是你前夫的个人债务。你承担清偿义务后,有权向前夫追偿。
这种情况应具体分析,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婚前个人债务,夫妻离婚时,离婚债务另一方不承担。婚后个人债务不用于家庭生产、生活、经营等事项,只用于个人事件,另一方不承担义务。婚后个人债务用于改善夫妻共同生活条件、子女抚养费、老年人抚养费等事项的,夫妻离婚时应当共同承担债务。2、根据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期间不需要共同承担哪些债务,部分债务不能确定夫妻共同债务,一方应当以个人财产清偿:(1)夫妻双方约定的个人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母亲的除外。(2)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补贴未经赡养义务的亲属和朋友的债务。(3)一方未经同意不得单独筹集资金,不得单独偿还债务。(4)夫妻确实不得以个人名义偿还债务的,也不得说服其他债务。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约定的夫妻双方支付的债务,不得对抗第三人。第三人不知道协议的,仍以夫妻共同债务处理,第三人知道协议的,以夫妻财产清偿。夫妻离婚时,共同债务的分割应当明确划分。人民法院不支持个人债务,即使婚后不用于家庭共同生活。
1、双方对债务无异议,且一方主动承担全部债务并放弃其他财产分割。这种情况下,主动承担债务的当事人有的是自身存在过错,想尽快解除婚姻关系,以金钱来赔偿感情上所欠的债务;但有的却是将债务转移到一方身上,假借离婚来逃避债务。这种情况对于审判人员来说,看似是最容易处理的。因为双方当事人对所负债务这一事实均无异议,对于双方均无异议的事实,法官可以认定。因此,实践中,多数情况下双方当事人一旦确定债务数额,且协议好谁来承担,法官就会按照双方的意愿来处理。但是,如果当事人是怀有逃避债务的目的,一旦将债务判由一方承担,将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0人已浏览
151人已浏览
102人已浏览
10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