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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责,逆行一、行人逆行被撞谁的责任 原则上逆行的一方要负主要以上责任,如果另一方无明显过失,逆行方就是全责!交通事故的认定路权认定是基本依...
在一般情况下,如果摩托车逆行,而小车属于正常行驶且不存在其他的过错的,则应由摩托车驾驶员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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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贵州省铜仁市某县的一名公民,在2013年2月4日骑摩托车被从后面超车的一辆灌浆车刮倒而发生交通事故(灌浆车是某某商砼公司的)后我到重庆某医院医治了一个月,用去10万余。3月上旬出院。后交警队下了事故认定书,明确对方负主要责任,我负次要责任。于是我爸爸多次与对方公司负责人交涉,对方公司都不付医药费,在无赖之下,我爸爸和我的家人就去堵该公司门口,不料被该公司的车压死,后我县领导和公安部门介入调查。经公安部门调查取证,第三天向我们宣布对方是属于故意杀人,可我们把我爸爸安葬了,现在公安对我们说:经进一步调查,对方属于过失杀人。我问一下,在这事件中对方和公司有哪些责任?公安部门是咋样定性的?
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根据交警队的责任划分比例进行承担责任。如果有保险的,尽快与保险公司联系。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对于事故的责任,应由交警部门进行调查后,根据调查情况来依法认定。在一般情况下,如果摩托车逆行,而小车属于正常行驶且不存在其他的过错的,则应由摩托车驾驶员负事故的全部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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