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交通事故发生后,交通事故的责任的确定通常情况下会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划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赔偿权利人起诉部分共同侵权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其他共同侵权人作为共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发生交通事故,即使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被认定为无责任,也有可能承担赔偿责任。交通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是确认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过程、原因、当事人的过错和责任或事故原因。《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四条规定,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1。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2、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3、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原因分析。4、当事人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和责任或事故原因。5、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名称和日期确定道路交通事故。
当事人如果对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其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5日内,就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公安交管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如果认为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对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重新调查、认定;如果认为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认定公正、调查程序合法的,就会维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内容。向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复核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以一次为限。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了,你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领取就可以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1人已浏览
423人已浏览
168人已浏览
12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