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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收到附带民事诉状后,应当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受理;不符合规定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人民法院受理附带...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开庭流程是根据审判长宣布开庭,宣当事人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附带民事当事人等;告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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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 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追缴、退赔的情况,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 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既包括犯罪行为已经给被害人造成的物质损失,例如,犯罪分子作案时破坏的门窗、车辆、物品,被害人的医疗费、营养费等,这种损失又称积极损失;此外还包括被害人将来必然遭受的物质利益的损失,例如。
刑事附带民事委托的诉讼代理人的权限:1、原告方代理人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以口头或书面的方式提起诉讼; 2、对于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以及鉴定人员、翻译人员、书记员有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情形的,有权申请他们回避;对驳回回避申请的决定,有权申请复议一次; 3、原告方代理人有权申请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4、要求民事诉讼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及时处理; 5、参加法庭调查; 6、参加法庭辩论; 7、可以要求人民法院进行调解,也可以自行和解; 8、可以撤诉,也可以提起反诉; 9、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做出的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10、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提起申诉等。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主要遵循刑事程序,在刑事程序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就其解决的问题而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一个物质损失赔偿问题。和民事诉讼中的损害赔偿一样,属于民事纠纷,但与一般民事诉讼不同,表现在两个方面:实体上,这种赔偿是犯罪行为造成的;从程序上讲,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的,通常由审判刑事案件的审判组织审判。具体来说,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审判程序主要是:1、法院宣布开庭;2、进行法庭调查;3、进行法庭辩论;4、最后陈述;5、宣布休庭等待判决。《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受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受害人的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遭受损失,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第一百零二条 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也可以根据物质损失作出判决和裁定。第一百零四条 附带民事诉讼应当与刑事案件一起审理。只有防止刑事案件审判延误,同一审判机构才能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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