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孩子满十八岁父母离婚的,如还在接受高中以下教育,法院会在考虑孩子的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孩子抚养权;如果已经高中毕业的,则不存在孩子...
孩子满十八岁父母离婚的,如还在接受高中以下教育,法院会在考虑孩子的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孩子抚养权;如果已经高中毕业的,则不存在孩子...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其实对于孩子的抚养权,是要根据对确定子女抚养权的因素进行判断的 为了充分保证子女的健康成长,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权时应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根据法律的规定、立法的原则和精神,从子女利益最大化的角度,慎重作出决定。具体而言,应综合考虑下列因素: 1、直接抚养人的抚养能力。抚养能力应包括抚养人的健康状态、个人品格、受教育程度、经济能力、居住条件和职业状况等因素在内。因为这些因素往往会牵涉到抚养人能否充分行使及负担对子女的权利义务,因此应是首先考虑的因素。 2、抚养子女的意愿及对子女的感情和态度。因为这些因素关系到抚养人未来是否愿意付出心血,努力谋求子女最大幸福,因此是决定子女直接抚养人应考量的重要因素。 3、子女的年龄和性别。一般情况下,年幼的子女适宜由母亲照顾,而同性别的子女与父母间的沟通较便利和自然,也符合性别发展的规律。因而,可由母亲抚养年幼的子女,而当子女成熟至性别认同阶段,再根据子女意愿考虑由同性别的父亲或母亲抚养。 4、子女受教育环境的继续性和适应性。应考虑子女成长环境及父母所提供照顾的稳定性及继续性的问题,尽量维持子女在父母离婚前后的成长环境(如近亲属照顾、家庭环境和学校或社区等成长环境)的相似或一致。 5、其他可供参考的因素。如近亲属协助照顾的意愿和能力,子女对双方近亲属的依赖关系和感情等。 如果协商失败,法院将会对离婚1岁孩子的抚养权根据以上内容进行判断,尔后作出判决。
父母离婚时对孩子监护权的判决:不满两岁的,监护权一般应判给母亲。两岁以上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孩子八岁以上的,应当尊重孩子的意见。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95人已浏览
610人已浏览
82人已浏览
16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