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国务院出台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要求: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
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产假最多休158天,其中国家规定产假为98天,符合地方规定的增加产假为60天。法律规定:《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增加的产假、护理假、上班、工资支付、福利待遇不变。《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生育前可休15天产假困难,生育增加15天产假的多胞胎,每人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女职工怀孕不到4个月流产的,怀孕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的产假。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规定,产前可以休假15天。 一、《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已经于2012年4月18日公布施行。 第7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修改前是90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二、晚婚假的时间 一般是各省或者直辖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自己规定的。通常情况是: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三、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 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月零二十三天,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零8天。 通常情况,女职工产假分别按下列情况执行 1、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98天(2012年4月18日前是90天),其中产前可休息15天。 2、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 3、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晚育的,增加产假30天; 四、相关说明: 1、产假98天是包括双休日和法定假日的。 2、晚育假30天是包括双休日,但不包括法定假日。 3、丈夫是否能休护理假,这要看各省市的具体规定,如果是晚婚晚育的,大多数省份《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中都规定了晚育者丈夫休护理假的时间,一般在7到10天左右。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 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月零二十三天,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零8天。 通常情况,女职工产假分别按下列情况执行 1、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98天(2012年4月18日前是90天),其中产前可休息15天。 2、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 3、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50人已浏览
711人已浏览
726人已浏览
13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