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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本本人的那一页丢失了,可以带着身份证和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补办。《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
1、户口薄(页)丢了,可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补办。 2、由户主带本人身份证,到当地派出所填写书面申请报告,并当场签字确认即可。 3、如果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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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户主直接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补办即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明确规定“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2.因此,你丢失了集体户口中属于你自己的那张单页,可以要求集体户口的管理部门(即单位的行政处等)向进行户籍登记的派出所申请补发户口单页即可。
集体户口单页丢失是可以补办的。补办手续如下:携带单位集体户首页原件(或集体户首页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补办人所在单位出具户口卡丢失的证明,到集体户口所在的户籍派出所进行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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