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企业员工退休办理流程如下:申报申请人于到达退休年龄的当月,向相关机构提交相关证件。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单》;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
申请人填写《企业职工退休申请表》、《企业退休人员缴费基本情况确认表》,用人单位或档案托管机构盖章确认后,由申请人携带到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大致程序 1、全体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企业改制方案 2、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当地政府审批 3、公告实施
第一、组建公司是需要一定流程的。 第一步:核准名称 1.确定地址。 2.拟取公司名称,多取一些字号。 3.确定股东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出资及比例、大概的经营范围。 4.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原件以及复印件。全体股东委托的委托人证明,身份证及复印件 5.去工商局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申请成功后保存好核名核准通知书。 第二步:银行入资、验资 在工商局提供的名称核准通知书后,去银行办理工商注册临时账户,跟对公服务银行工作人员一说,对方就知道。需要证件材料: 1.提供股东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章。 2.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3.申请文件签名、公司章程复印件等。 4.公司名称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5.股东通过开户帐号名称为自己的帐号汇款股本到新办理的银行临时账户。 6.汇款完后,通知会计事务所到银行,向银行出具询证函。 7.银行会出具进账单、余额通知书,股东还需提供公司章程复印件、核名通知书复印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用),之后会计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第三步:会计事务所出验资报告。资料: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出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住所和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公司章程,然后去银行拿到你资金打入的收款凭证,银行对账单和事务所给你的银行询证函 第四步:营业执照申请 验资报告拿到后,再去工商分局,所需材料: 1、名称核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2.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3.公司章程(提供准确的经营范围)原件及复印件 4.场地备案的租赁合同;商铺合同(市场登记证复印件、开办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临时场地的备案租赁合同、临时场地使用证明,写字楼性质的备案租赁合同)原件 5.验资报告原件 6.股东身份证 7.申请文件(设立申请书、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承诺书、场地无偿使用证明等) 8.公章、法人章、财务章、需要资料:法人证明,身份证和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到当地公安局门前或局内的刻章机构。 9.银行资料账户,提供给律师事务所的资料。 第五步: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 拿到营业执照后,去组织机构代码中心去申请代码,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身份证(法人及委托人) 3.公章 第六步:国税证及地税证申领 去国税、地税办理,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股东及委托人)原件及复印件 4.公章 5.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原件及复印件 6.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7.验资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8.填表 第七步:银行账户许可证申领 办完税务登记后去,开户银行办理开基本户,一个公司一定要有一个基本户也只能有一个基本户,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复印件 2.代码证正、副本及复印件 3.国税证、地税证正本及复印件 4.身份证(股东及委托人) 5.公章、股东及法人、财务章 6.取消临时账户。 第二、需要的材料有: 1、股东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多份。 2、房屋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合同凭证原件复印件各几份。 3、公司的经营范围及公司名称,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 4、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执行董事、监事的身份证任职资料(股东可以担任这些职务)。 5、全体股东委托的委托人证明,身份证及复印件。 6、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7、可以提前联系会计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所需资料
国企改制为民营企业的,原国企职工改制前后从事特殊工种年限,可以合并计算,达到法定特殊工种年限的,可以按照特殊工种年龄办理退休。 《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1999〕8号 一、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退休年龄的规定,坚决制止违反规定提前退休的行为 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以下称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二、规范退休审批程序,健全审批制度 (四)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特殊工种的管理和审批工作。设有特殊工种的企业,每年要向地市级劳动保障部门报送特殊工种名录、实际用工人数及在特殊工种岗位工作的人员名册及其从事特殊工种的时间。按特殊工种退休条件办理退休的职工,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8年。 原劳动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工种,随着科技进步和劳动条件的改善,需要进行清理和调整。新的特殊工种名录由劳动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清理审定后予以公布,公布之前暂按原特殊工种名录执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84人已浏览
204人已浏览
304人已浏览
26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